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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建立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8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根据《中共甘肃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建立驻在部门和监督对象中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驻甘教纪发〔2018〕4号)相关精神和要求,启动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准确、全面掌握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客观公正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阶段性情况,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处级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强化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建档范围  

建立所有处级(即处长、副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三、档案填写  

请定西校区所有处级领导干部登录定西校区网站首页, 点击进入“党群办公室”网页, 浏览“通知公告”——“处级干部廉政档案”,自行下载表格和填表说明,于4月20日下午6时前完成廉政档案内容电子版的填写,并在表格中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完毕后以“部门+职务+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569763991@qq.com。电子版内容由定西校区党群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科报送甘肃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再由甘肃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报送省教育厅纪检组,经审核同意后反馈定西校区党群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科,纪检监察审计科下发本人修改电子版表格确认无误后,再由处级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并签名确认。处级干部廉政档案电子版上报省教育厅纪检组,纸质版由甘肃中医药大学纪委负责保管留档。  

四、工作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纪检组文件和甘肃中医药大学纪委要求,所有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档案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廉政档案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认真填写。凡建档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填报或不如实填报、漏报、瞒报个人廉政情况的,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18093238166  

   

                                     定西校区纪工委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