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详细内容

规章制度

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会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4 浏览次数:

 

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会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为管好、用好工会会费,充分体现工会会费为教职工群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和规定。

一、工会会费收取标准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按教职工每月基本工资的0.5%缴纳。

二、工会会费使用原则

1、独立管理的原则。建立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单位核算,坚持工会主要负责人审批制度。

    2、遵纪守法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法规的严肃性。

    3、“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会费重点用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教职工活动。

    4、预算管理的原则。认真编报和执行工会会费预算。所有活动的会费开支均要事先做出预算,并经报工会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严格执行预算。

    5、勤俭节约的原则。会费使用要做到精打细算,合理使用,节约开支,保证重点,提高会费的使用效益。

    6、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工会会费使用报告制度,接受会员监督和相关部门的会费审查。

    7、为教职工服务的原则。工会会费不得使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会费使用时必须集体研究,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报销会费时,要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履行经办人、验收人签字,会计核对,领导审批等手续。会费使用过程中当年会费用于当年活动,做到收支平衡。年终要将本年度会费收支情况向本单位全体会员公布。

三、工会会费开支范围

(一)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

(二)开展教职工教育、文体、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

(三)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

(四)工会自身建设;

(五)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六)工会建家活动;

(七)凡工会会员正常福利发放,非会员及未交会费的会员和离退休教职工福利发放一半,在校非正式职工(工作一年以上的)发放一定的福利。

四、工会困难补助的审批程序

凡我校正式在职缴纳会费的教职工因生活困难或遇有特殊情况(如天灾人祸,生老病死等)造成生活上困难者,均可向所在工会小组申请困难补助。工会小组应及时掌握教职工家庭情况,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发病、出险及后事处理都应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校工会。

申请困难补助者须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工会小组讨论、研究通过,组长签署意见,报校工会研究、批准后,持领取困难补助单领取困难补助。发放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标准和工会每年年度预算执行,特殊情况由工会委员会议研究决定。

五、该办法和规定自发文即日起执行。